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0年长乐区编内教师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组织考察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检。但由于时间紧迫,绝大部分毕业生档案尚未转到我局,无法对毕业生进行组织考察。经研究决定,对应聘考生先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再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现将体检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2020年长乐区编内教师招聘的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和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入围考察、体检人选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半天,在此期间内未经我局同意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指引:1.地铁到达道站下车A出口;2.乘公交汽车到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下车。
(四)体检流程:
1.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并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为:普通教师。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体检报告由我局负责统一领取,个人不得领取。
6.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体检人员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
(五)注意事项:
1.防疫期间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现场出示“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3.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4.体检现场不允许与本次体检无关的人员在场,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积极配合体检。
5.根据标准,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者不合格,请自备能矫正到4.8的眼镜。
6.请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为避免影响胸部摄片(DR)的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请穿着宽松、无塑料、金属、亮片等饰品的服装,女性请穿着运动型内衣(内衣等服装不符合要求的,医生会要求考生更换为指定服装)。在体检过程中,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8.体检当天无论项目做完与否,务将体检表格交给收单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走。(未完成的体检项目要告知收单护士)
9.普通教师体检费361元,由考生自理。
10.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档案转递
2020年招考拟聘用的编内教师应于7月3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245号罗马花园1座2层,邮编:350200,联系电话:0591-28939579,联系人:陈老师)。
档案寄存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和长乐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的,由我局派专人前往调档;寄存在其他地方的,本人应于7月21日前持身份证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开具调档函,自行前去办理调档手续。
三、签订就业协议
1.时间安排:7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
2.地点:长乐区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3.对象:2020年长乐区招考拟聘用编内教师
4.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原件和报到证。
5.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未经批准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我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拟聘用对象现场选择学校岗位(按招考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时间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所有拟聘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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