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4年长汀县专项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公告》(汀教人〔2024〕59号)文件规定,决定组织2024年新任教师招聘体检(第四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确定为2024年长汀县专项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体检考核对象的人员,共14人(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1.集中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7:00前
2.集中地点:长汀县教育局1号楼1楼大厅
三、体检标准与体检办法
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注意事项
1.请体检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超过7:20未到的视同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前一天的晚餐勿食油腻食物,勿饮酒,晚上10点后至检查当天在抽血、肝胆B超等项目检查前禁食禁水,需待空腹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按医务人员通知进食。
3.运动锻炼和激烈的体力活动可能影响到部分项目的检测结果,请考生在体检前避免激烈运动。
4.为确保主检结论的准确和完整,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现患疾病,并在体检时详告体检医师。
5.做胸部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戴有金属类装饰物的衣物,检查时须摘去项链、手表、钥匙等所有金属物品。
6.女性体检不穿连衣裙、连裤袜。女性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尿常规检查,本次体检结束后,根据未检项目情况,为相关考生另行安排时间补检。
7.既往抽血有晕针、晕血现象,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以便做好应急准备。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微信支付),由县教育局带队教师代为收取。
2.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携带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子手环等带有通讯、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需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考生在体检期间应自觉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安排,保持安静,有序体检,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谢绝考生家属陪同。
4.怀孕考生不参与此次体检,待分娩2个月后再申请体检。有该种情形的考生,请8月23日18:00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及医学证明。
5.在体检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在8月23日18:00前向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6808382)提出放弃声明(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放弃具体原因,需本人签字并签署日期,拍照上传至人事股邮箱(ctjyjrsg@126.com)。
6.有体检项目不合格的考生,可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复检的项目,在接到通知7天内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结论不合格或缺席体检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岗位按规定组织递补。
8.体检通知在“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县教育局将体检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所留电话号码应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因收不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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