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名,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现将资格复核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和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幼儿教师岗位以拟招聘人数1名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和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按百分制折算 | 位次 |
616123103900 | 吴欣兰 | 119.3 | 79.53 | 1 |
616123103795 | 胡芳 | 116.3 | 77.53 | 2 |
616123100662 | 魏涛亿 | 116.1 | 77.40 | 3 |
616123102051 | 钱恩露 | 116.1 | 77.40 | 3 |
二、资格复核和面试时间、地点
1.资格复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12:30,12:00考生开始进入考区。
面试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六)13:00开始。
2.资格复核和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康山里27号)。
考生本人务必按以上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下: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岗位要求的教师从业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报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核复核后,原件退回考生。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亮分,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面试内容:面试分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和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80分,内容包括:案例分析30分(全体考生进入面试准备室按抽签号码对号入座,作答时间30分钟)。活动方案设计20分、片段教学20分及回答问题10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准备室进行活动方案设计及片段教学准备,准备时间5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分,内容包括:即兴钢琴弹唱10分(根据提供的乐谱准备2分钟后即兴弹、唱,时间总共为5分钟)。儿童命题舞蹈10分(根据提供的音乐现场即兴进行编舞,前两遍音乐为试听编排,第三遍为正式编舞测试,时间总共为5分钟)。
四、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入场(个别考生身份证遗失,请提前至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
2.面试准备室已提供与面试相关的资料,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材料和道具;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面试实行入闱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中途离场,考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不得于6月10日(不含)前进入学校考点熟悉路线。
2.入校时务必携带好资格复审的所有材料。请考生务必准时达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若有迟到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0591-83439623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0591-2286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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